张丹丹
专职律师
- 业务领域
- 婚姻家事,劳动与社会保障
- 执业资格
- 执业律师
- 教育背景
- 武汉大学 法律硕士
- 工作经历
- 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
- 工作语言
- 中文,英文
律师介绍
秉承诚信、专业、高效、尽责的执业原则,用心对待每一个案件,用专业解决每一个问题,用责任守护每一份信任。代表案例
段某等7人与某房地产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段某等7人购买郑某公司开发的位于中牟县一区域的房子,合同签订后,房款如约支付。然某公司违规强行交付房屋,却迟迟不予办理产权登记备案手续,另存在面积补差问题。2020年,段某7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某公司支付逾期办理产权登记的违约金和支付面积补差。一审法院仅支持面积补差诉讼,将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双方协商解决”的约定视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中的“当事人有特殊约定的情形”为由驳回了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逾期办理产权登记备案的违约金的诉讼请求。后中级人民法院以同样理由作出判决予以维持,并以申请人没有证据为由,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作出民事裁定书驳回了再审申请。我方向检察院申请审判监督,经历检察院审查,终于2025年检察院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申请,在省高院审理中某公司支付相应款项,结案。本案从2020年至2025年,长达6年之久,经历了一审、二审、再审、检察院申诉、省高院再审,当事人的权益终得到保障。
